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河南新乡封丘新增确诊病例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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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2日,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滦州疾控中心转来的协查函,函称天津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乘人员李某某、吴某、井某、王某某、武某某5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其中李某某、吴某、井某、王某某4人现在我区居住,武某某曾在我区有活动轨迹。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李某某等4人及其密接人员、对武某某的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5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月6日19时左右从远洋城南门进入,19:30至21:00左右在呷哺呷哺火锅店吃饭。后步行至华岩路与裕丰街交叉口西行60米的经典台球厅二层,22:00-23:30在台球厅停留。2月7日12:05左右由景泰翰林步行至爱乐琴行门口打车。
根据唐山市政府发布的消息,唐山市已经于2023年4月15日解除了二级预警。这意味着,随着新冠疫情形势的变化,唐山市的防疫措施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缓解。为了方便市民的生活和出行,政府决定解除二级预警,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警惕,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此外,河北其他地区如盐山县、唐山市开平区、大城县、清河县也公布了密接者行程轨迹,同时河北9市发布了最新提示,主要内容如下::提醒市民关注安徽六安市、合肥市以及辽宁营口市公布的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5月1日以来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相关旅居史的市民,需报告登记并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对近14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对近14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提醒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上述地区,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1月1日15:00,我区收到上级推送《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肖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同车厢人员卜某某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次密切接触者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卜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卜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30日11:05-13:24乘坐G1248次列车由济南西站至唐山站,13:50下车后步行至唐山客运站,购票后到检票口附近共享按摩椅候车,14:20-15:50乘坐唐山至曹妃甸工业区大巴车,在曹妃甸工业区新三加市场下车,下车后步行至新三加市场世纪华联超市购物,15:57在新三加菜市场门口打车至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园中国石油码头,16:15步行至曹妃甸区工业园中国石油码头员工宿舍,17:10到员工食堂就餐,17:40回宿舍后无外出。
2021年10月31日6:50-7:10员工食堂就餐,7:15返回宿舍,8:00-11:00到增产服务中心工作,11:10回宿舍休息,11:30员工食堂就餐,11:50返回宿舍休息。13:50-16:40增产服务中心工作,17:00员工食堂就餐,17:10分返回宿舍后无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郭某某、袁某2人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5日,我区收到高新区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称高新区居民张某某、秦某某、秦某某3人,系亲属关系,被定为密接,张某某等3人曾在我区有活动,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月17日张某某带秦某某于15:30左右到眼科医院自助挂号进行核酸检测,15:34缴费,去二楼诊室开就诊单后到一楼进行核酸检测,15:50左右离开。
南堡经济开发区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病例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公告2021年11月2日18时33分,接到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王某的次密刘某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并对刘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25日16时03分,刘某在无为站上火车,坐G304次列车,17时30分在蚌埠南站下车,乘坐公交车128次到蚌埠站下车,19时25分乘坐T24次列车15车5号中铺,26日5时12分到达唐山西站。随后从唐山西站拼车到南堡,车上共有5人,车牌号冀B2E61C,6时30分到达南堡开发区金港明珠住址后,未外出。
2021年11月2日15时29分,在家万佳超市购买白菜后回家,期间佩戴口罩。20时10分由南堡开发区疾控中心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

2月18日9:00张某某与秦某某带秦某某去眼科医院四楼手术室等待做手术,手术期间张某某与秦某某两人在手术室门口座椅等待秦某某,手术约10分钟,做完手术后,手术室门口座椅留观30分钟,约11:00左右自驾回家。
2021年10月19日21时,接到唐山市丰润区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闫某和姜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同车间同事张某某的协查函,我中心立即与张某某联系,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其轨迹如下:张某某18号下午17时左右下班,乘坐班车回古冶,18:20到达古冶水韵花苑站点,约18:30分乘坐204路公交车到古冶唐家庄东工房站点下车,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9号上午约6:00在古冶唐家庄东工房站点上车,乘坐204路公交车至古冶水韵花苑站点下车,6:30左右在水韵花苑站点乘坐班车到达单位,下午17时左右下班,乘坐班车回古冶,18:15到达水韵花苑站点,约18:20分乘坐204路公交车回家,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李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村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海港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4日0时至2月5日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区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3月23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发来的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协查函》,现刘某某已转运至曹妃甸定点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寻找刘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3月16日9:35从绥中北乘坐G1272次列车11:13到达唐山西站,出站后拼车于13:20到达南堡,其中两名同车乘客去往曹妃甸大学城方向。15:40到新苑社区。
2021年5月14日,南宫市疾控中心接到邢台市疾控中心推送的3例安徽合肥报告确诊病例吕某密接的协查函。经调查,3例密接邸某某、邸某、李某均在南宫市居住,南宫市公布了他们的行程轨迹::5月10日与确诊病例同乘列车,下车后乘坐滴滴打车到达门市,因咽痛去门诊就诊,随后几天在门诊输液治疗或待在门市,5月14日被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2日,我区接到上级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涉及在我区务工人员孔某某,其为天津市西青区2月12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接函后我区立即进行核实流调,经核实我区孙某某为孔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定义为次密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已对孙某某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其2月13日核酸结果阴性,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无咳嗽、发烧、腹泻等不适症状。孙某某为南孙庄村夏日超市售货人员,已接种三针北京科兴中维新冠疫苗,健康码为绿码。为进一步寻找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月7日11:00左右自驾带妻子、女儿、儿子从港欣华府家中去自家在南孙庄的夏日超市帮父亲看店,期间,11:20孔某某去超市购物,停留约10分钟离开。19:00左右自驾带妻儿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无外出。